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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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指派吳統雄、吳東亮、廖顯楹、刁建生及林維俊擔任台新資產管理第七屆法人代表人董事及法人代表人監察人。
- 通過訂定「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
- 通過修訂「誠信經營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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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轉投資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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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參與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標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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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 108 年度營業報告書、盈餘分派及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 通過改派劉樹芬接替吳清文擔任台新證券投資顧問之法人代表人董事。
- 通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及「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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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變更「股東會議事規則」及修訂「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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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通過於 109 / 06 / 12 召集 109 年股東常會(普通股及戊種特別股)。
- 通過指派蔡銘城擔任績效管理處處長、人力資源處處長張南星兼任綜合企劃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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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申請發行國內無擔保一般順位普通公司債,總額不超過新臺幣 100 億元整。
- 通過增派吳昕豪擔任台新銀行及台新證券法人代表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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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修訂「誠信經營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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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指派吳光雄等人擔任台新投信第八屆法人代表人董事及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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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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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修訂「組織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