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光金控資料)合併案QA暨客戶權益聲明
- 聲明稿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合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已訂定114年7月24日為合併基準日。合併後,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合併後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新光金控為消滅公司。台新金控將以「客戶權益」為優先,兩家金控合併後,所有台新金控旗下子公司客戶的往來權益及一切權利義務不變,不會因本合併案而受到任何影響,客戶無需做任何變更申請,敬請放心。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您的業務代表或撥打以下客服專線:
台新銀行: (02)2655-3355、台新證券: (02)4050-9799、台新人壽: (02)2171-1132、台新投信: (02)2501-3838,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再度感謝您的長期支持,更期待您未來繼續惠予指導。
本合併案相關Q&A
1. 問題:台新金合併新光金普通股的交易條件為何?
§ 台新金控將發行0.6720股普通股和0.175股辛種特別股,以交換新光金控每1股普通股。
§ 辛種特別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屬可累積特別股,每年分派股息(股息率為1.665%), 3年後按發行價格贖回。
§ 辛種特別股將申請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並在掛牌後可開始進行公開交易。
2. 問題:目前子公司合併時程規劃
合併完成後將進行旗下各子公司之合併規劃,並儘快提出申請以完成子公司之整併。
3. 問題:合併後,台新金股東過往拿到的股利水準是否能維持?
本公司每年股利分派依公司章程規定辦理,視當年度決算盈餘扣除依法須提列之數額後,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我們相信合併將帶給雙方公司顯著的綜效及股東投資報酬率增長空間,包括:
§ 資產規模顯著增強成為台灣第四大金控
§ 銀保證三業務市場占比顯著提高,未來綜效明顯。
§ 提供客戶更豐富、更全面的產品及服務
§ 收入來源更為均衡,風險更為分散能抵禦市場不確定性。
§ 資本市場籌資能力提升
§ 充實人才庫及經營管理階層
§ 台新有多次成功併購經驗,對全體股東均有好的回報。
§ 我們將以追上指標同業為目標來努力
所以對於合併,我們不僅有信心,而且認為台新和新光合併是最好的結合,並且能對股東產生最大綜效,並轉化為獲利,並將盈餘分派與股東共享。台新金過去十年都有不錯的配股配息紀錄,我們會持續努力。
4. 問題:是否可以只選擇轉換成台新金普通股呢?
本合併案交易條件已於2024年10月9日經雙方股東會通過,普通股股東需同時接受普通股及特別股兩種對價工具,無法拆分。
5. 問題:存續方爲哪家?合併後的董事會席次和管理層人事將如何安排?請問台新金的現任董事在合併後還會續任嗎?
§ 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新光金控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後,新光金控的股份將全部轉換爲台新金控的股份,新光金控將從台灣證券交易所下市。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併後的經營運作,我們仍會秉持用人唯才的原則,並以公司及股東未來的福祉為目標努力。
§ 考量集團合併時程,台新金董事會預計將於本屆任期屆滿時再行改選。
6. 問題:合併後的董事席次會擴增嗎?
合併後將維持現行董事會席次7席(含3席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