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金控

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澄清媒體報導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1/16

發言時間

 11:38:15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16

2.公司名稱:台新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傳播媒體名稱:東森網路新聞

6.報導內容:東森網路新聞報導台新銀行遭詐4.9億元,檢察官約談公司負責人等4人並

釐清銀行是否有人員協助包庇。

7.發生緣由:113/01/16 東森網路新聞

8.因應措施:銀行行員係以證人身份於地檢署作證,並無調查行員協助包庇犯罪之情事

,特此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台新銀行業於111年就本案全額提存,對銀行爾後業務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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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合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已訂定114年7月24日為合併基準日。合併後,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合併後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新光金控為消滅公司。台新金控將以「客戶權益」為優先,兩家金控合併後,所有台新金控旗下子公司客戶的往來的權益及一切權利義務不變,不會因本合併案而受到任何影響,客戶無需做任何變更申請,敬請放心。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您的業務代表或撥打以下客服專線: 台新銀行: (02)2655-3355、台新證券: (02)4050-9799、台新人壽: (02)2171-1132、台新投信: (02)2501-3838,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再度感謝您的長期支持,更期待您未來繼續惠予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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