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投信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投信與新光投信合併案
|
序號 |
3 |
|
發言日期 |
114/10/09 |
|
發言時間 |
18:22:09 |
|
發言人 |
林維俊 |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
發言人電話 |
02-55761888 |
|
主旨 |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投信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台新投信與新光投信合併案 |
|
符合條款 |
第51款 |
|
事實發生日 |
114/10/0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10/09 2.公司名稱: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114/7/24新光投信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 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之規定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 與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投信」)合併重大訊息進行補充說明。 (2)本次補充內容:台新投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合併新光投信 案獲核准,依金管會於民國114年10月09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金管會於本日核准 此合併案。合併基準日擬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共同議訂並對外公告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