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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

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證券公告向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序號

11

發言日期

114/11/27

發言時間

20:31:31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本公司代子公司元富證券公告向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4/11/2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12號3樓、3樓之1房屋及地下一樓停車位1位

2.事實發生日:114/11/27~114/11/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4年11月27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227.28坪及1個停車位

(2)每單位價格:

115/01/16〜119/01/15租金約2,244元/坪/月(含稅),總金額510,000元/月(含稅)

119/01/16〜120/01/15租金約2,356元/坪/月(含稅),總金額535,500元/月(含稅)

(3)交易總金額︰27,795,000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總金額︰29,639,743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於100.01.16起向

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承租房屋,係為原址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115/01/16〜120/01/15

(2)付款條件:月付

115/01/16〜119/01/15每月租金︰510,000元(含稅)

119/01/16〜120/01/15每月租金︰535,500元(含稅)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免租期6個月(第1〜4年度各1個月,第5年度2個月)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554,608元/月(含稅)

(3)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總金額︰31,187,104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許春寶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係作為經營證業務之辦公營業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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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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