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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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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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 |
115/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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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 |
18:3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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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林維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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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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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電話 |
02-5576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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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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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17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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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日 |
115/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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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2樓(台新新光金控大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14年度各項表冊查核報告及其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本公司114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提撥及分派報告。 (4):與新光金控合併事項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變更本公司「公司章程」。 (2):變更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3):變更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4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2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5%後累 積增減逾1%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 申請核准並通知本公司。(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