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創投公告債權人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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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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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 |
115/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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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 |
18: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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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林維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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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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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電話 |
02-5576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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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金創投公告債權人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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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5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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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日 |
115/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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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5/02/23 2.公司名稱: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向債權人公告減資事宜。 (2)本公司經中華民國115年2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金額為新臺幣352,452,540元整,銷除股份35,245,254股, 減資比率為19.3214108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471,702,760元。 (3)新光金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對本次減資如有異議,請於本公告刊登翌日 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