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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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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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 |
11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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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時間 |
18: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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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林維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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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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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電話 |
02-5576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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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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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1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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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日 |
11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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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3 2.增資資金來源:114年度可供分派盈餘提撥新臺幣2,486,627,670元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臺幣2,486,627,670元及248,662,767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規定期間內互為併湊為整數歸併其中一人; 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數,按面額折發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暨 無實體登錄等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累積之畸零股提請本公司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新增新股之權利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普通股每股股利之分派,係依據截至115年3月31日普通股已發行流通在外股份總數 24,866,276,712股為基準計算,惟每股實際分派之金額因受本公司於配股除權基準 之前股份買回、轉讓、轉換、註銷、增資或其他原因等影響,將依配股除權基準日 日實際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調整之,但總分派金額不變。 |